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眭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8-09-18 15:11:43
一、辩护意见
1、被告人眭某某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眭某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其在讯问笔录中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一致。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审判阶段,被告人眭某某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从未出现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
2、被告人眭某某属受雇运输
本案第一被告马某某3月30日去了广州,中午时打电话给被告人眭某某,让眭某某带点货,且答应给报酬。被告人眭某某此前并不知道,也就是当天中午才知道的,由于自己手上缺钱才答应的。后来眭某某到了广州,吃饭的时候给了1500元钱。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四部分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受雇运输毒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被告人眭某某就运输毒品而言,系初犯
被告人眭某某在此之前并未因运输毒品而受到过处罚,属初犯,而非惯犯。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告人未能及时对其运毒行为有足够认识,全然不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受到强制措施之时才逐渐有所认识,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4、被告人眭某某在运输毒品案中系从犯
南京刑事律师据本案被告人眭某某供述,眭某某对所运输物品为毒品的主观心理状况为明知可能而放任。眭某某对所运输的毒品属于间接故意,应区别于马某某的直接故意。此外,眭某某虽对运输毒品有心理预知,但仅限于少量毒品,而非被查获的一千克冰毒、三百多克海洛因,超出部分眭某某的心理预期。对于该事实可从被告的口供和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反映出来,而且从马某某给付的运输费用仅1500元也能间接说明。
 
 
二、判决结果
被告人眭某某,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另一同案犯马某死刑立即执行。
此文关键字: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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