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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单位能否中止劳动合同?[南京刑事取保律师]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04-30 22:25:55
员工取保候审期间,单位能否中止劳动合同?
 
“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也属于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只是这种情形有别于被司法机关羁押。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因此,在劳动者被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等三种情形下,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但是在员工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单位能否中止劳动合同,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江苏省:《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对于劳动者取保候审期间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各地的规定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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