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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南京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05-21 15:58:50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

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3.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可能成立教唆犯。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地定为教唆罪,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教唆犯的处罚?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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