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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案件拘留律师】拘留后的流程该如何走呢?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11-13 14:55:33
拘留后的流程该如何走呢?

1、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

(一)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检察机关对于上述第4、5种情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1、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因为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都是自诉案件,不存在紧急情况;

2、检察院有决定拘留的权力,但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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