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取保候审、减刑、无罪的律师服务

刑事案件整体解决方案的律师团队

24H法律热线:
13337725175
15205165657
南京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 法律课堂 >

南京刑事律师跟您聊聊合同诈骗罪包括哪些行为?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4-10 09:41:53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因为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当然也不排除一些人以合同为载体实施诈骗行为。那么,什么是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有哪些常见的行为呢?下面,南京刑事律师就带你了解下合同诈骗罪的相关内容吧!

一、何为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包括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了解到,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在我国的《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中都有明确规定。
其中,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合同诈骗罪有哪些常见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犯罪行为一般包括以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法: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以伪造的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代理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财物的
(2)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诱使对方签订原本无意签订的合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
(3)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骗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的
(4)行为人的诱骗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人非法获得了财物
(5)作为债务人的行为人,向第三人隐瞒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事实,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从而逃避债务的
 

南京振轩刑事辩护团咨询热线15205165657

此文关键字:南京刑事律师跟您聊聊合同诈骗罪包括
在线客服
法律热线

加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