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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7-15 16:21:38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一)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
 
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二)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三)目的和结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四)羁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五)适用的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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