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取保候审、减刑、无罪的律师服务

刑事案件整体解决方案的律师团队

24H法律热线:
13337725175
15205165657
南京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 法律课堂 >

妨碍公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9-06 15:19:10

什么是妨碍公务罪?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可以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构不上刑事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如果够得上妨碍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积极赔偿对方国家工作人员的损失,取得其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南京振轩刑辩律师团队一直以来充分发挥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优势,为多位当事人提供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办的案件大部分案件都取得了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或减刑等辩护效果,受到一致好评。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
此文关键字:刑事律师辩护南京刑事律师律师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
法律热线

加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