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取保候审、减刑、无罪的律师服务

刑事案件整体解决方案的律师团队

24H法律热线:
13337725175
15205165657
南京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 法律课堂 >

普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10-12 16:53:47

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
 
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
 
第二,当事人适格,即应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

一是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主要从其健康状况、智力水平、文化技术水平等方面认定。作为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国家允许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限度和要求其提供劳动条件、劳动待遇的限度和能力等。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大重要证据。但是职场上,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牟利,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给认定劳动关系带来阻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
此文关键字:南京刑事律师专业刑事辩护
在线客服
法律热线

加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