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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少?[南京振轩刑事律师]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11-27 16:40:11
        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传唤的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三、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检察院,刑诉第一百三十三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四、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起始期限
 
  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期限: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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