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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上诉不加刑”?上诉不加刑适用于哪些案件?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0-01-10 13:17:38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什么?

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
 
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在理解上诉不加刑原则时,重点要把握高法刑诉解释第257条,258条中有关上诉不加刑执行时各种情形的规定。
 
上诉不加刑有哪些例外情况?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
 
2、除被告方上诉权人外的其他上诉权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3、但是,对于一些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如果明显的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违背,也应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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