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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员工擅自离岗 罪犯狱中自杀身亡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6-04-06 13:05:10

 沈阳基层法院发布几起案例,被定罪者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或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和自己牟利。

  罪犯死亡

  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

  2013年7月10日16时30分至7月11日8时30分,沈阳第二监狱,唐某在橡胶一监区与管教副监区长朱某、橡胶五监区民警肖某共同值班。

  11日6时43分左右,唐某独自一人将97名罪犯从监舍提到一监区生产车间后,没有在一楼执勤岗履行监管职责,先后到车间二楼洗漱,离开车间去食堂吃早饭,使全体罪犯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其间,在6时48分左右,罪犯刘某没有履行任何出门审批手续,在没有民警提带的情况下,擅自溜出车间,不知去向。

  当日7时16分左右,唐某返回车间,没有履行“一小时点名制度”。值班结束后,也没有按规定进行交接,致使罪犯刘某脱离监管。

  直至当日14时左右,罪犯刘某被发现已在锅炉房三楼的温度压力检定室内死亡。经法医检验、检定及论证,罪犯刘某为自杀身亡。

  今年4月,唐某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犯罪,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6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唐某身为国家机关司法工作人员,未能按照监狱的工作制度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罪犯刘某长时间脱离监管并自杀身亡,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唐某在尚未受到办案机关调查前,向其所在单位交代了其失职行为,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自首。鉴于唐某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昨日,法院公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来源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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