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取保候审、减刑、无罪的律师服务

刑事案件整体解决方案的律师团队

24H法律热线:
13337725175
15205165657
南京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 法律课堂 >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21-08-11 16:48:43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犯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在进行刑事拘留前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相关的《呈请拘留报告书》说明案件的情况和需要拘留的原因,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留证,并由相关得公安干警实施拘留。在进行拘留时公安机关应当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由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进行拘留后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询问。

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的3日内,应当提请检察院进行批捕,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天进行提请,但是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时间仍然是7天。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案件疑难复杂。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又逃跑到外市县的,最长的提请批捕时间为30天,也就是说在拘留后的30天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即可,而检察院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的时间依然为7天。

所以不难看出,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在这37天内家属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但是律师可以会见,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律师会见时派员在场。会见时可以为被拘留人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3337725175    15205165657
此文关键字: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
在线客服
法律热线

加张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