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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小夫妻以投资理财为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余万!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5-09 15:58:13
据胶东在线5月9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韩文茜 通讯员 董建清 徐忠)近日,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两名犯罪嫌疑人以投资理财为由,诱骗160多名群众落入圈套,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据莱阳警方介绍,2018年7月7日9时许,中年妇女张某到经侦大队报案称:2015年8月18日以来,她与郭某、徐某以借款的形式签订委托协议,在烟台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理财。结果2018年想要用钱的时候,却被告知她所投入的钱无法兑付。
 
张某告诉民警,在协议期间,她会收到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一到三倍不等的高息利益。尝到甜头的张某,这几年,她几乎将全部家当合计35万元投入该公司,2018年,赶上孩子上学需要用钱,张某向郭某和徐某提出,想要将自己投资的钱财提现。过了几天后却被郭某告知,因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其所投资资金已无法兑付。张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便赶紧向警方求助。



 
 
接警后,莱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工作中,民警发现此案的涉案价值较大,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于是,办案民警立刻根据受害人张某提供的相关证据展开摸排,对相关的资金流、信息流进行综合研判,从海量数据中进行甄别梳理,发现郭某与徐某为一对夫妻,丈夫徐某本是一家大型公司电器经理,拥有30万左右的年薪,其妻子郭某家境也比较优越,但因徐某看中一些借贷公司可以获取庞大利润,便说服妻子郭某去理财公司考察学习理财流程,之后两人便一同成立“投资公司”,利用专业话术哄骗群众投资理财。
 
莱阳经侦大队的办案民警介绍,郭某和徐某哄骗对象,大多是身边的亲朋好友。从2014年成立公司到2018年案发,短短4年多时间,他们先后从161个亲朋好友中,非法吸收所谓用于理财的钱款800余万元。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将哄骗的钱财先后投资到了山西太原一借贷公司下,通过借贷,从中赚取利息。但是该借贷公司早在2016年6月,已经因资金链断裂,不能继续进行借贷。郭某和徐某两人仍然哄骗那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投资,他们将所骗来的钱财,部分用于购买股票,其余在高消费的生活中全部挥霍,最终导致无法给投资的亲朋好友兑付资金而逃之夭夭。
 
在掌握大量的证据后,莱阳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远赴山西,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历经一周时间秘密摸排,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的活动轨迹,并在其经常出入的场所和活动区域,连续蹲点守候。2018年7月24日上午,惶恐不安的徐某在大同火车站正准备上车时,被守候民警抓获归案。随后,其妻郭某一周后在莱阳家中落网。
 
犯罪嫌疑人悉数到案,夫妻俩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结婚成家后,仅靠徐某做电子产品推销的收入,不能满足家庭生活的开销,两人一合计,看中了民间借贷这个可以获取大量收益的生意。于是郭某拿出一个月时间去理财公司学习操作流程,随后便成立了该投资公司。前期他们利用学来的话术哄骗群众,吸引亲属等对自己公司进行投资,之后再利用哄骗过来的钱进行借贷和股票投资等,从中赚取利息。
 
2019年3月25日,莱阳市公安局依法将郭某、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移送到当地检察机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南京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了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法集资案件规律特点:

1、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一是隐蔽性较强。非法集资案件的潜伏期较长,犯罪分子在前期运作时,表面和正常经营的公司没有差异;

二是时间跨度大。该类案件在运作的初期,从相关证件和公司运行都显示为正常的公司,只要犯罪分子的资金链没有最终断裂,涉案情况就会一直潜伏;

三是涉及面广。受害人群遍布社会各个阶层,经济损失也不尽相同。如E租宝案件中,受害人投入金额小的只有几十元,金额最大的达到数百万元,涉及千余人;

四是案件形式多样。犯罪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及致富虚假信息,编制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共同致富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其手法多样,不断翻新,作案手段层出不穷,群众防不胜防,容易上当受骗。

五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2、P2P网贷平台频繁"爆雷"

不同于传统的线下签订理财协议的模式,以P2P网络借贷平台模式进行的线上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不断增长, 2018年6月开始,全国多家P2P网贷平台相继"爆雷"。

3、外地输入性非法集资犯罪逐渐增多

公司总部注册地在外地,在我市设分支机构的P2P企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比例有所增长。



 
 
二、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增强投资理财风险意识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明显过高的返利尤其值得警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3、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积分高倍返还"、"消费返利"等项目要时刻保持警惕,多向周围有相关知识的人打听,或者向有关部门核实真假,避免上当受骗。

4、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很大的风险。一定要增强投资理财意识,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防止被各种非法集资幌子欺骗。

5、增强法律意识

多关注公安、金融办等权威部门的公众号,多学习法律知识,懂得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非法集资集资犯罪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便得到及时处置,减少损失。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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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烟台小夫妻以投资理财为幌非法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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