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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追尾宝马致2死4伤!如何定罪?

文章出处:www.njls365.com作者:万盈律师人气:0发表时间:2019-07-11 16:31:11
7月3日,河南商丘23岁女子谭某醉驾玛萨拉蒂,途中追尾撞击一辆等待信号灯的宝马轿车,宝马车被撞出数十米,瞬间燃烧成火球!
 
可怜宝马车内人员,根本来不及逃出,目前已致宝马车内2人死亡、1人受伤,肇事车内,有3人受伤。据悉,当晚10点左右,在事故尚未发生时,这辆玛莎拉蒂已与多辆轿车发生剐蹭,群众迅速将肇事的玛莎拉蒂围堵,但该车女司机谭某,强行撞开一条路继续逃逸,经检测,驾驶人谭某血液酒精含量167.66mg/100ml。据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即认定为醉酒驾车。
 
7月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谭某、张某、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案件侦办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布。
 

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罪有什么界限?下面南京振轩刑事律师来做相关法律解说。
 
交通肇事罪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交通管理的规定,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如果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法律规定,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醉驾行为将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却枉顾这一客观事实的,说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就已经具备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如造成重大伤亡的,应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谭某等人在酒后驾驶汽车冲撞车辆,致人死亡,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应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事故发生后,如何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同车人、一同饮酒人承担何责?
 
同桌饮酒或醉酒同乘人员有如下行为,也构成危险驾驶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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